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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工作,準備GMAT、TOEFL

2001年一月:拿到年終後出國,重回校園。
2001年九月:September 11,在Queens住家陽台目睹WTC著火,倒塌。學校停課兩週。

2002年七月:結婚
2002年八月:與丹尼斯回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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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昨天一則政治新聞吸引我的注意力。

 

For Young President, Flecks of Gray

 

記者比對歐巴瑪07年當參議員和總統上任44天後的照片,歐巴瑪的頭髮明顯變白。報上說,雖然歷任美國總統上任後頭髮都會變白,柯林頓從半頭棕髮變成銀狐 (silver fox) 花了兩年,小布希則瞬間從鹽和胡椒 (salt and pepper)到只有鹽沒胡椒,但44天也太快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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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bucks十月左右推出Pumpkin Spice LatteGingerbread LatteEgg Nog LattePeppermint Mocha時,秋天對我才算真正到了。


今年例外,早在八月,還頂著華氏90度的太陽、穿著無袖背心和人字拖時,Starbucks的黑板menu上悄悄地寫上Pumpkin Spice Latte。雖然這飲料也有做成冰的,就像熱薑湯加地瓜變成冰的,不見得難吃,但感覺就是一整個怪。Pumpkin Spice Latte想當然要在乍暖還涼時,捧著熱熱的咖啡,輕啜一口,坐在公園長椅,看著松鼠採集果實,把兩頰塞得滿滿的,準備過冬,配上黃中帶紅的樹葉和隨風起舞的落葉,這才有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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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等車時,在地鐵月台看到的。"Does your heart feel as hollow as your words?"雖然我常常講話言不及義,聊天膚淺沒內容,但希望我的心永遠是實在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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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三點,中午吃過飽,血液直衝腦門,無法運作腦袋急需咖啡因。手上抓了剛剛好一元的零錢,有兩毛五分、有一分錢、有五毛,打算到一樓買杯一元大杯沒啥特色的標準美式咖啡。

在等電梯時,習慣性地依硬幣尺寸由大排到小,突然有道淡淡金銅色的光芒,吸引我的視線,那是我手中其中一個兩毛五分硬幣。這硬幣和普通兩毛五分沒啥不同,正面一樣是華盛頓的大頭,反面是美國美國大老鷹,但硬幣邊緣的金銅色圈卻硬生生比手上另一個兩毛五分粗的多也亮的多,在電梯內黯淡的燈光下,反射細細的光芒,很有蒙太奇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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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省第二代,但比較喜歡自稱「南北合第一代」。
小時候住在中和,父親任教的國中教職員宿舍。成長的環境南腔北調;父親的河北國語、母親和外婆聊天用的客家話、羅媽媽的上海話、管媽媽的台語、還有教國文的韓國華僑老師說的韓文。小時候沒有「族群融合」的意識,因為「族群」早就「融合」在前後四排,一家挨一家,低矮的黑瓦磚樓平房間。
學校後門宿舍前的大片柏油地,是我們小孩的專屬遊樂場。小時候的我,是個野孩子,不穿裙子,不玩芭比,跟在鄰居哥哥身後玩騎馬打仗、殺刀、衝關。一回玩衝關,個子小又身子輕,硬生生被防守的鄰居使力一推,拖鞋飛了出去,整個人成大字型推去撞壁(為我現在的身材做了合理解釋)。
宿舍旁的吳叔叔的小雜貨店是我每天報到的地方。幫忙家裏跑腿買醬油、幫姊姊買汽水,找來的零錢自動成為跑腿費,再全數供獻給吳叔叔。每當卡通廣告時間播出新的零食,我總在第一時間衝去小店,大喊「吳叔叔,我要買ooxx!」吳叔叔常一臉困感,不知我在說什麼。「就是ooxx啊!廣告都有了!」「好好好,我明天就進貨。」吳叔叔總是這樣回答,比起現今大賣場講求鋪貨點、上架費多了罕見的人情味,而我也不失望地不久後買到新口味零食(從小身體力行當early adopter早期採用者,這可能解釋日後唸行銷的原因)。
與宿舍一牆之隔是聯勤眷村「飛駝二村」。一個淡藍色圓形大水塔夾在宿舍和眷村中間的空地,水塔下雜草漫生。猶記當時震驚社會的兇殺案,兇嫌將屍體丟在屋頂水塔內,一直到水龍頭流出血水才被人發現,從此之後,那個淡藍色的大水塔就在小孩的繪聲繪影中成為禁區。印象中眷村孩子人高馬大總是成群結隊,相較下,我們這群就顯勢力單薄。據長我六歲的二姊說,在圍牆還沒蓋起來前,兩邊的孩子是玩在一起的,後來見面要繞一大圈,自然就淡了,但年幼的我總深信是因為中間大水塔的緣故。到「飛駝二村」,多半是要去吃藍媽媽的麵,藍媽媽在自家門口搭起棚子賣家常麵,白色寬麵,正統的重口味北方麵,加幾滴油幾根菜,但味道就是好的不得了,她的辣椒也是一絕,連嗜辣的父親和鄰居叔叔伯伯都讚不絕口。同是教國文老家山西的王叔叔有回帶著我們一群小孩去吃藍媽媽的麵,王叔叔開玩笑地問我敢不敢吃辣,我不服輸的加一大匙到湯碗裏,他要出手制止已來不及。我光吃口麵,就被那股辣嗆得咳嗽連連眼淚直噴,王叔叔只好再叫藍媽媽幫我重下碗麵,我也從此嗜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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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大衛:

瑪姬問我要不要和你說些話,我答應她晚上會打電話到電台錄音,但是我卻睡著了!今天在MSN上遇到瑪格,我向她大大懺悔。瑪格說你的紀念專輯到今天結束,我真是個壞朋友,竟然睡到把正事給忘了。

這一年來,常常想起你和瑪格,尤其是瑪格。我想念她大聲叫你王~再~得,也想念你們兩個看似恬淡卻情深的相處方式。我有說過你們讓我想起我姊和姊夫嗎?大概很久以前跟瑪格提過吧。或許因為這樣,我是AC裏唯一不怕死敢和你們這群混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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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來了!這幾天走在上班的路上,腳底踩著早落的樹葉,還未乾透不會沙沙做響,呼吸著漸漸變黃的草地釋放出來的清香。蘋果樹上的果實也慢慢萎縮,掉在草地的小蘋果模樣煞是可愛,可惜松鼠卻不屑一顧,忙著撿拾叫不出名的堅果,把兩頰貪心地塞的滿滿,一蹦一蹦地跳進草叢。


夏天即將於下週日正式結束,或許日照變短,心情就像樹葉無法製造足夠的葉綠素行光合作用逐漸枯萎。春天剛開始,當葉子抽出嫩芽,圍牆內悄悄越過線的桑椹樹開始結出一粒粒綠色果實時,早晨經過相同的路,是充滿希望信誓旦旦地說:「在桑椹成熟變成紫紅色前,我會找到喜歡的工作,再也不用走這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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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國中、高中回憶,或許因為太過平凡,又不甚愉快,加上沒和任何一個同學保持連絡,極少會浮現腦中。

我是標準不起眼的高中生,不會特地訂做制服,把裙子改到膝上,或為了多那一寸頭髮和教官爭辯,也沒有別在書包上的段考前三名徽章,總之,就是一大群穿著制服的學生從校門衝出來,永遠找不到我的那種。

也不知道我人緣算不算好。老實說,上了高中,我就不是那麼在乎。高中新生訓練第一天,照例輪流自我介紹,每個人不外乎說出叫啥名家住哪,最後再加一句,希望大家喜歡我!彷彿不被所有人喜歡,人生從此無望。不記得當時我說了些什麼,但想必也差不多。剛升高一的某天午休時間,和國中一樣從沒睡著過,突然腦筋閃過一個想法,不論你多想討好所有人,就算已經討好所有人,喜歡你的就是喜歡你,討厭你的還是討厭你。這是個簡單不過的道理,但對國三剛畢業,第一次跨過從小生長的地方上學的我,這種頓悟,真像放下千斤在肩上的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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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一升國二的暑假,我媽帶我去了美國。旅行的目的是要把我留在芝加哥的阿姨家當小留學生。在那個小留學生開始盛行的年代,未成年的我,不像現在當出生的嬰孩,是沒有屬於自己的一本護照,我的身份依附在母親護照內薄薄的夾頁。第一張護照、美簽照片仍是頂著尚未解禁的及耳學生頭,髮尾還因午覺剛睡醒,完全沒梳沒seto,全數往右邊高高翹起的花輪頭。

出國前,學校正準備某個重要活動,升國二生不論前段後段,一律得參加排練,缺席不論理由一律記警告一支。當時班上有個高高、有對靈活大眼睛和運動員標準身材的女生。天龍地虎、第一排和最後一排的差距,我和她一整年沒講過幾句話,見了面總是小女生式的靦腆微笑。礙於出國動機不純,父親又是學校教師,我自然無法和同學分享小女生內心的緊張和期待。直到出國前一天,在走廊整隊等待出場排練時,那個高高漂亮的女生剛好排在我隔壁,我按捺不住告訴她明天我就要出國的事實,她也告訴我她期待已久的暑假計畫,在悶熱混合著年輕汗臭的走廊,我看到她眼底像日本少女漫畫的點點星星。

在美國的二個月,我明白小留學生不是我當得起的,經濟及心理皆然。我還沒準備好在媽媽回台灣後,我失去護照會成為失根的蘭花,為了合法身分,阿姨可能會收養我。那天,大人在廚房討論完收養的可行性,媽媽問問我的意見,我記得我站在樓梯口,堅決地說,如果要改姓那就不要,以後等我大了,自己再出國留學。好個「行不改名坐不改姓」的固執,我又回到台北當個苦悶的國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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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一大早起來風雲變色的感覺!


心情尚未從前一晚的爭吵中恢復,就看到不斷重覆的倫敦Tube、公車爆炸畫面,好像又把四年前911的結痂的傷口再度挖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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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希小姐帶著紅紅的眼眶和大泡的眼袋出現在座位上,她外婆前幾天去世了,直到昨天她媽媽才告訴她。
「所以那天妳打電話回家,妳很訝異幾乎所有親戚都在妳家,還和他們都講到話,是因為妳外婆的關係?」我問。
「對啊!竟然沒有一個人告訴我。」希小姐說完,眼睛不禁紅了起來。
礙於卡在簽證過渡期,希小姐沒辦法回保加利亞,她媽媽也了解她的難處,才叫親戚不要說。
她已經兩年沒回家了,離家時,外婆身體仍然硬朗,直到前陣子中風,希小姐一直自責之前外婆出院後,打電話回家想和她說說話,她媽媽說外婆情況已經穩定,現正在休息,下次再說吧!沒想到,就沒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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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真的是無聊至極!

每天坐同班(或晚一班)Path進City,再坐同一班(或晚一班)LIRR,走同條路到公司,坐同個座位,做同樣的工作,看同樣的網站,下班再重覆同樣的動作與路線。
連昨天為要打破相同的框框,特別跑去Century21買涼鞋包包,逛了兩個小時,聽到從台灣來的觀光客抱怨還有一堆美金沒花,一定要買些什麼回去(小姐,幫我付房租水電費好了,妳換的美金一定很快就花完了),卻兩手空空,垂頭喪氣的走出去。
看著別人的Blog,明明都是出門在外,為何別人就可以又是遊記又是生活點滴又是工作突破的,我卻在三十而立又三個年頭的前二天,覺得自己一事無成超級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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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同學昭昭終於熬出頭要到歐洲出差一周,住在DC的小二立刻說要和她在阿姆斯特丹會合,倫敦的沙賓娜也要參一腳,當華航空姐的踢啦也要調班飛過去,只有我不能去...
H1b的身份讓我現在像在坐個無限期的牢,便宜的機票上網買早點訂就有,但昂貴的申根簽證和H1b出入美國國境的煩人手續,像一桶冬天的冰水,表面還結成薄冰的那種,直直從頭頂灌下來!
我也好想去大麻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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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故事是這樣的,一個初到紐約的觀光客問一位手提著小提琴的老先生:「請問如何才能抵達卡內基廳呢?」,老先生回答說:「只有不斷地練習、練習、再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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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到Starbucks堅持點“Medium”咖啡而非“Grande”咖啡,因為就是討厭“Tall, Grande, Venti”這種不清不楚的分法。
有人打客服電話,只要是語音,不由分說直接按“0”接總機,拒絕聽溫柔但不帶感情的電腦錄音。
也有人把雜誌內掉落的訂戶明信片收集起來,不留任何資料,空空白白,到月底全數一併寄回,故意讓雜誌社浪費回郵卻又得不到新訂戶。

這是今天(3/15/05)紐約時報的一篇文章No Need to Stew: A Few Tips to Cope With Life's Annoyances中的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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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eb 25 Fri 2005 05:27
  • 沙漏

抬頭看鏡中的自己,下意識用手摸著不用皺眉,眉間就自然形成的那條淡淡的直線。

我不是一碰就軟爛的草莓,但儘存的堅強卻無法抗拒地一點一點一點陷入生活的沙漏,想大口吸呼,卻只能聞到滯悶的空氣,要開口說話,卻常不自覺掉淚。

從閻驊的文章看到一段話「不要抱怨~不要訴苦~不要苦瓜臉!因為惡意中傷總是針對著我們的苦處與痛處下手!」

如果Kiehl’s的酪梨眼霜真能抹去眼角眉間的細紋,或許我的苦處和痛處也能同時被抹平,在按下“購買”鍵時,我如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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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n 28 Fri 2005 23:34
  • 門後



在門窗全被封死的屋內,四周是毫無光線,我們的眼睛還未習慣周圍的黑暗,他的左手緊緊握著我的右手,絲毫沒有放開的意思,我們用空出的手,向身體周圍揮舞、觸摸,試著抓住看不見卻可能存在的物體,但卻碰不著任何東西。漸漸地,眼睛習慣了黑暗、手也不再努力想摸到什麼,「其實,這兒也沒什麼不好,就維持這樣吧!」彼此心裏都這樣想。只有兩人的呼吸聲和牆上掛鐘的滴答聲,時間一點點流逝,我們手依然握著彼此,過了很久,另一頭露出些許光線,應該往頭走?還是留在原地?萬一曙光只是幻覺?萬一光線後並沒比較好?我的腳向前跨了一步卻又不確定地縮回,他握著我的手緊了一緊,在黑暗中,彷彿看到他對我點了一下頭,就這樣吧!我們踏出腳步走向黑暗中唯一的光明,一起伸出手準備推開那扇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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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情書」裏,梅格萊恩在咖啡店裏碰到不等自來的死對頭,終於耐不住心中的怒火,指著湯姆漢克的鼻子大罵,湯姆漢克什麼都沒說的離開,而她,第一次終於能把心裏的憤怒不滿和壓抑毫不保留的表達出來,但卻不知為何沒有發洩後的快感。

上星期,又看了一遍電視上已重播百遍的「電子情書」,看到這段,終於有「原來有人和我一樣」的熟悉感。跟父母頂嘴、和姊姊吵架、對老公破口大罵,這些我都做過,但,我就是和電影裏的凱薩琳一樣,真的遇到家以外的人,我就失去罵人的能力。在別人用言語有意無意的傷害到我時,我只會假裝沒聽到或呆呆的微笑,最多變臉轉頭就走,但在言語上的反駁,要不總是遲個一二分鐘,要不就是深怕脫口而出實在傷人,硬是生生的吞回去。

我從前並不是這樣的,伶牙俐齒是父執輩的評語,小小年紀時,不經大腦說話算是可愛,長大後,不經大腦說話實在可憐。因為這樣,在小學高年級時,我被我媽時時告誡年紀不小了,講話前要先想清楚,是不是會傷到人;可惜,她忘了教我,如果別人講話傷了我,我要怎麼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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