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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不是理所當然,但卻是必然。


比如像出國念書,不是理所當然,畢業後選擇留在美國工作,也不是理所當然;但念書時的F1學生簽證和現在H1-b工作簽證,是合法居留的必要條件。工作簽證一次三年,三年到期後,可再延長一次三年,在這六年內,除非打定主意工作簽證到期後,打包明志,走人回家,不然申請綠卡是必然的。我們因這「必然」的趨勢,今年年初開始辦綠卡,隨著最後關頭越來越近,每天上移民局網路查進度,到trackitt看看別人的經驗已成了例行公事,我們也開始討論拿到綠卡後的計畫。


首先,換駕照!把駕照上那行小小紅色字體但極礙眼的TEMP. VISITOR UNTIL某年某月某日(同工作簽證到期日)去掉。我一直對TEMP. VISITOR這字眼很反感。我又不是觀光客,我合法工作,每年付四分之一到三成的稅給紐約州、紐約市、紐澤西州和聯邦政府,在填Tax return的時候,美國政府怎麼就不當我是Temp visitor?改口叫我Legal resident!嗟!同理,換社會安全卡。把卡片(其實是紙片)上Valid for Work Only with INS Authorization的字拿掉,看了礙眼。


另一個計畫,出國玩!雖然去歐洲國家還是要簽證,但至少去加拿大、墨西哥不必吧!去法國太費時費錢,那去加拿大法語區也不錯,開車就能到,好個Weekend Getaway!


據許多前輩的說法,拿到綠卡的那一刻,都有「終於自由了」的解脫暢快感,彷彿被公司剝削、被老闆拗、同事間勾心鬥角、高層權力鬥爭、吃乾抹淨的醜態,都雲淡風輕,隨風而逝。所以,Tada!換工作!從此不必再為了身份屈就,是很多人拿到綠卡後的最大目標,也是我們的!


自由,離我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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