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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紐約搬了多次家,總是會搬出個心得來。
心得一:已婚夫婦不適合與單身合租公寓,與單身男同住,老公不放心,與單身女同住,老公又不自在。
心得二:忍者龜不是人人當得起,地下室住不得。若白天固定不在家還可勉強湊合,畢竟每個月省下的房租也很可觀。但若大半時間都待在家,低矮的屋頂,24/7照不到陽光的室內,冬天視房東作息的暖氣和夏天會出汗的潮濕牆壁,難保不出個把月,就懷疑自己是不是得了憂鬱/燥鬱症,為何一進屋就有股想哭/想找人吵架的衝動。
心得三:Location! Location! Location!房屋仲介的金玉良言不是隨便說說的。離地鐵遠近、治安好壞是租屋基本需知;離地鐵站有點遠,要走個十幾二十分鐘或要換班公車才能回到家?沒關係,反正天氣好,走點路對身體也好!等下大雪時,路上積雪或結了冰,整個人包得只剩眼睛還會冷得皮皮挫,萬一又加上括約肌無力時,只會恨家怎麼還沒到!住得遠只是累了腿,治安差可能連小命都不保。為了自身安全,為了住好區多付的那些房租,就當是買保險吧!

心得是經過不斷的搬家租屋trial anderror衍生出來的,而新舊住處間的巧合則稍稍消除搬到新環境的不適。從最早在Queens到現在在紐澤西,步行可達範圍總是有三家店—Starbucks、Barnesand Noble書店和Cold Stone冰淇淋店。

Starbucks不用說,在紐約的密集度可媲美7-11,或不文雅的形容法-跟台北流浪犬/紐約流浪漢一樣多。在Queens時,光一個街口目光可及就有三家,兩家是獨立店面,另一家則和BarnesandNoble互通,有陣子每天早晨總會拿著報紙散步到書店旁的Starbucks喝咖啡吃早餐,其中一位俄裔店員不等我們開口,就會把我們點的咖啡準備好,若哪天想喝點特別的,還得在她和我們打招呼前就要先大聲告知我們今天要點別的。

Barnes andNoble書店是打發時間的好地方。拿堆雜誌、小說到旁邊的附置咖啡店點杯咖啡就是一個下午。雖然Amazon買書很方便,但我還是喜歡在書店翻書的感覺,眼光接觸到封面,手指滑過書頁,不需幾秒就可決定是否要掏錢買回家。可惜,我沒遺傳到父親愛書惜書的基因,看完的書,包括教科書,總是毫不疑遲地放在Amazon上賣二手書。但比起我那位把BarnesandNoble當自家免費圖書館的越南法籍朋友,我還差得遠呢!

下了一整星期的雨終於在上週六下午暫時休息,我和丹尼斯一時興起想去看OpenHouse的公寓(好像買得起一樣),走在家附近的主街上,看到人手一杯ColdStone,丹尼斯像小狗看到電線杆般的拉著我就往ColdStone衝。其實,這也不能怪他,這家ColdStone從我們五月中搬來就一副快要開張的樣子,過了超熱的夏天還是掛著OpenSoon. HelpWanted的牌子,我們猜想或許找不到人手,就在放棄希望進入秋天之際,ColdStone終於開幕了。拿著中杯Loveit滿滿都是巧克力豆、巧克力醬、Brownie的巧克力冰淇淋,真是超罪惡又超滿足的。
寫到這兒,想到好像我們短暫居住的曼哈頓附近只有Starbucks,少了Barnesand Noble和ColdStone,怪不得住不久,這三家店,就像老外做湯的Trinity– Onion, Celery andCarrot一樣,少一樣就走了味,缺一不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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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erythingbag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